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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实施首日有市民主动上交烟花爆竹
发布日期:2018-01-02浏览次数: 字号:[ ]

2018年1月1日,是《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实施的首日。从之前的“限放”到如今的“禁放”,记者从历下公安分局获知,有市民已经主动将手中的烟花爆竹“上交”,请警方代为妥善处置。
  随着禁放规定的广泛宣传,有市民开始主动上交手中存放的烟花爆竹。在2017年最后一天,龙洞派出所民警就收到辖区群众主动上交的烟花爆竹一宗。原来,辖区居民王先生看到小区内悬挂和张贴的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标语后,主动将存放在家中的烟花爆竹交到派出所,请民警代为处置。在这些烟花爆竹中,有四挂名为“红地毯”的鞭炮,还有一些小型的礼花弹。今天上午,解放路派出所辖区一居民也将家里存放的烟花送到派出所。
  民警提醒市民,有黑火药、爆炸物的烟花爆竹,都在此次禁放之列。除了市民常见的烟花爆竹,还有小孩爱玩的“滴滴金儿”、摔炮等,今后也被禁放,请家长们对此不要掉以轻心。(《济南时报》2018年1月2日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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